深化诉讼制度改革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8-05-17 | 浏览:45687次 ] |
2018年5月9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本案四名公安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并当庭接受质询,该案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金台区法院首次通知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今年4月下旬,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向金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刘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承办法官在阅卷审查中,发现该案在线索来源、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发函要公诉机关补充证据。公诉机关向法院申请通知该案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法院同意了公诉人意见,依法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庭审中,针对案件存在的问题,控辩双方对侦查人员进行了发问,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侦破、物证收集、线索移交等重要事实向侦查人员做了询问。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可以弥补侦查工作疏漏,强化证据证明力,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定罪量刑。本案是金台区首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刑事案件,对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强化侦查机关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有着积极意义。 目前案件进入合议庭评议阶段,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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