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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定、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协调区级各部门、各镇街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全区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推进平安金台、法治金台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三)组织开展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制度规定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和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议。贯彻政法改革决策部署,组织调研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协助区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区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区法学会。
  (八)落实全面依法治区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区级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研究、法治建设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区级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了解掌握和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工作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政治安全(反邪教协调)室、综治督导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室。
  三、领导班子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令军:主持政法委全面工作。
  政法委副书记郭 彬:协助书记令军工作。
  政法委副书记尹忠强:协助书记令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