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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法院集中公开审理、宣判涉毒刑事案件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8-06-26 | 浏览:3073次 ]

为了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向社会宣传毒品的危害,6月25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宝鸡市金台区法院组织开展了涉毒刑事案件集中开庭、宣判活动,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

当天,对被告人刘富强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富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被告人祝红运输毒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祝红有期徒刑十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集中开庭、宣判活动结束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波召集刑事法官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刑庭负责人向各位代表及委员汇报了2015年至今我院毒品案件的审理情况。各位代表及委员在会上积极发言,对区法院通过刑事审判打击毒品犯罪提出了多项切实有效的建议和意见,如集中宣判的范围应当更广,并常态化进行,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毒品犯罪的危害性;在集中宣判时,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及当地派出所,让本社区内吸毒人员参加旁听,使吸毒人员切身感受到毒品的危害和国家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对初涉毒品的青年人应当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罚;建议设置流动法庭进入人口密集地区,以案说法,并在宣判后将判决结果告知被告人所在单位,以起到良好的宣传及警示作用。

座谈会结束后,李文波副院长表示对各位代表及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感谢,区法院将认真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将逐项予以落实,同时将持续加大刑事案件审判宣传力度,加强法院判决对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引导作用,希望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区法院的各项工作继续监督、支持,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