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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治安隐患集中整治” 活动的实施方案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11-04 | 浏览:3091次 ]

各镇街综治委,区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治安隐患集中整治”会议精神,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控制各类发案,继续保持我区“两率一度”在全省的领先位次,区综治委决定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治安隐患集中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两集中”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

1、按照“全民动员、全面参与”的思路,大力宣传社会治理创新和平安建设的政策举措,面向基层、不留死角,营造深化平安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平安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要在百日社会治安大排查的基础上,开展社会治安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对辖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及治安混乱地区、出租房屋、中小旅馆、网吧、居民小区、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查整治,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措施,全力整治治安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全区领导干部包抓任务

以提升“两率一度”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各级领导干部要扎实开展入户下访活动,大力宣传平安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按照全区千名干部下基层所包抓的村、社区,区级领导对所包抓的村或社区入户下访不少于30户,各部门、各镇街领导对所包抓的村或社区入户下访不少于50户,每名干部入户下访不少于80户。

(二)各镇、街道办事处

1、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宣传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重要举措,展示平安建设工作的成果。同时,要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每个村民小组、居民小区的醒目位置有2-3条平安建设宣传墙体标语或喷绘。充分发动辖区平安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平安建设版面、横幅、喷绘、文化墙不少于10处,营造声势强劲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2、健全村、社区平安建设“红袖标”队伍。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要组建7-10人的“红袖标”巡逻队,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要组建10-15人的“红袖标”巡逻队,在重点时段、路段和村(居)民居住区扎实开展治安巡逻。同时,深入发动辖区企事业单位、村民小组、居民小区组建巡逻队和护楼、护院队,完善巡防制度,扎实开展“红袖标”治安巡逻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保平安的格局。

3、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综治维稳中心和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源头,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4、强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要求,切实把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改善辖区治安状况,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力抓手,强化对社会面和重点区域的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真正形成警民联防,群防群治的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5、广泛发动镇街、村(组)、社区(居民小组)干部、各类协管员及区级部门包抓人员,进村庄、进社区、进单位、进门店,登门入户开展“送平安历书、查治安隐患”活动,确保将区综治办统一印制的《2015年平安历书》等平安建设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确保对辖区治安隐患排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隐患整治认真扎实,效果明显,镇街都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治工作情况登记造册,并于11月15日前上报区综治办和金台公安分局。

6、加大对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宣传力度,以召开汇报会、登门走访和书面报告工作等方式,汇报我区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等工作,听取“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赢得理解和支持。

(三)区级部门(单位)

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综治委关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使干部职工熟知平安建设的基本常识。要切实组织好本单位、本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入户下访工作,要把入户下访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排查治安隐患作为提升“两率一度”、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和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全面落实包抓下访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两集中”活动结束前(11月30日),将本单位入户下访登记表汇总报区综治办,作为年终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有下属单位的区级部门,在开展好机关内部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对下属单位的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并确定专人负责,抓好督促落实。

(四)承担全区平安建设任务的重点部门

承担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的区级重点部门,要在村、社区全面自查整治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职责和治安防控工作的需要,对娱乐场所、中小旅馆、校园周边、物业公司、小区技防设施、出租房屋等关键行业和部位进行全面清查整治。政法各部门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彩页和发放其他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建设。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小区)、村(组)活动,扎实抓好“三个一”活动(即每个包村、社区干警要给群众讲一堂平安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课,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村、社区义务巡逻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治安巡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逐人落实入户下访任务,促进公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提升。

1、金台公安分局: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管理的主力军作用,将“两集中”活动与“2014秦剑行动”百日会战紧密结合起来,迅速掀起活动高潮,要深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行动,全面清理排查“城中村”、中小旅馆、洗浴场所、娱乐会所、电子游戏厅等复杂场所和治安难点,严厉查处藏匿其中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对基层排查上报的治安突出隐患,及时开展整治,做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整治一片,牢固一方。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要继续深化吸毒人员“大收戒”活动,查找不足,强化措施,迅速开展集中强戒吸毒人员专项行动。要坚持“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的有效做法,全警动员,全员参与,全面加强网格化治安巡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同时,要组织全区内保单位、特行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确保每个单位至少有1-2条宣传标语,各单位门卫要一律佩戴“红袖标”上岗。各公安派出所要组织力量,对校园周边及公共场所开展重点巡查,做到社区每日巡查1次,农村每周巡查2次,努力实现刑事、治安案件大幅下降。

2、区检察院:要以检务公开为主要内容,大力宣传政法干警廉洁从政、公正执法的正面典型,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3、区法院:要以“审判五进”和“一村一法官”为主题,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以案讲法,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对政法干警的满意度。

4、区司法局:要广泛开展“送法律、送服务”活动,以社区、村组为重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镇街司法所调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提高社会治安满意率。

5、金台巡警大队要按照一级巡逻防范要求,全面开展属地责任制巡逻。要结合辖区治安状况实际,及时调整巡逻的重点部位和巡逻方式,保证警力,及时有效打击现行犯罪分子。

6、金台交警大队:要按照《金台区百日社会治安大排查暨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坚决依法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在辖区内主干道的每个十字路口,至少悬挂2幅创建平安金台宣传标语。同时,每个停车收费人员要一律佩戴“红袖标”上岗工作。

7、区教体局: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调整充实保卫力量,各学校门卫要一律佩戴“红袖标”上岗,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活动期间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每个学校至少有1-2条宣传标语或横幅。同时,安排一次“小手拉大手、共创平安区”主题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手抄报和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全校师生向家长宣传平安建设相关知识。

8、区住建局:要在人员密集的广场、休闲场所以及建设工地悬挂横幅、喷绘大型平安建设宣传墙体标语。督促各物业公司认真履行社区“四防”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各物业公司“四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技防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细致排查,限期修复不能正常使用的技防设施。

9、区文化广电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和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等娱乐场所,清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大力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进网吧活动,每个网吧至少悬挂1幅平安建设宣传标语,网吧管理人员要一律佩戴“红袖标”上岗工作。

10、金台工商分局:组织沿街门店和个体工商户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力争达到一店一平安标语。同时,加大集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地点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内各集贸市场悬挂不少于2幅平安建设宣传标语、文化墙,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管理人员要一律佩戴“红袖标”上岗。要整治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出售小食品行为,配合文广、食药部门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等娱乐场所。继续加大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强化协作配合,压缩传销分子生存空间,坚决铲除这一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毒瘤。

11、区卫生局:安排区属各医疗单位全面加强治安巡逻防范工作,各单位门卫要一律佩戴“红袖标”上岗,在复杂场所设置安全提示牌,开展自防知识及平安建设宣传资料进科室进病房等宣传活动,各医疗单位要在门诊楼等醒目位置悬挂1-2幅平安建设宣传标语或横幅。要加快技防建设步伐,在重点医疗单位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医疗单位财产和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12、区交通运输局:要在全区乡村公路各交通站点、候车亭制作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和安全防范警示标语。

13、区商务局:要组织区内各商贸企业,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确保辖区内规模以上商贸企业单位至少有1-2条宣传标语。同时,各单位门卫和管理人员要一律佩戴“红袖标”上岗。

14、民政局:要指导、督促社区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全面完成“两集中”活动各项任务。

15、金台执法大队:要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周边小摊贩和门店出店经营等行为,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全区范围内的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

16、区安监局:要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确保辖区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7、区总工会、区工信局:要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宣传进企业活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切实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

18、团区委:要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依托“青春驿站”继续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19、金台信用联社:要组织各营业网点,利用已建成的电子显示屏或悬挂、张贴标语宣传平安创建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迅速部署。这次“两集中”活动关系到我区“两率一度”提升成效、关系到全区2014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镇街、各部门要站在“创文”攻坚、提升“两率”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两集中”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分解任务,采取过硬措施,确保“两集中”活动迅速启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2、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并明确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于在清查中发现的治安隐患问题,各镇街、村(社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处置,能够现场解决的必须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迅速制定方案、限期解决,一时难以解决或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解决的,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并及时上报区综治办。区综治办要对镇街、部门上报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销号,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3、严格奖惩,强化督查。区综治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适时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综治考核和平安单位年审的重要依据,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的镇街、部门、单位,将视情节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等处理、直至一票否决,是平安单位的,一律撤销“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附:1、金台区干部入户下访登记表。

2、创建平安金台宣传标语。

宝鸡市金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