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红袖章”参与社会面防控工作的通知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5-29 | 浏览:3565次 ] |
各镇街综治委、区级有关各部门: 按照市综治办的统一安排,鉴于目前国内外形势的需要,区综治办决定,在全区认真扎实开展“红袖章飘起来”活动,切实加强社会面的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落实人员,更加深入、更加广泛地组织发动社区、村组干部群众参与社会面防控工作,营造声势,震慑犯罪,确保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各镇街要在强化社会面、村组、社区、小区治安巡逻工作的同时,有重点的强化辖区主要路段、重要场所的“红袖章”巡逻队伍力量,确保主要路段、主要路口有“红袖章”巡逻队员,确保辖区“红袖章”巡逻队伍看得见、有效果。 三、各镇街要组织发动辖区单位营业网点、车站、医院、广场等窗口单位及各类大中型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的社会面工作力量,在岗期间一律佩戴“红袖章”。各部门、各单位值班门卫、保安工作期间一律佩戴“红袖章”,参与治安防控工作。 四、区级政法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抓好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红袖章”上岗巡逻工作,推动“红袖章飘起来”活动深入开展。 五、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红袖章”任务层层分解到位,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红袖章”巡逻队伍按时上岗,做到早7:30分开始全时段巡逻不留空白。 六、区综治办将组成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各镇街、相关部门“红袖章”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综治工作考评之中。对工作落实不力,给全区安保工作大局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提请区综治委实施“一票否决”。
金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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