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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度区级平安单位、村、社区审验结果的通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3-19 | 浏览:2419次 ]


各镇街综治委:

按照区级平安单位和平安村(社区)年度审验制度的规定,区综治办于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1994年至2013年区委、区政府命名的 176个区级平安单位,81 个区级平安村、25 个平安社区进行了年度审验,审验采取查资料,看实地,走访有关单位等办法。经审验,合格的区级平安单位163个、平安村76个、平安社区 25个,审验合格的区级平安单位和区级平安村(社区),由单位给予每个干部职工参照区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同时,对所取得的荣誉不够重视,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审验的陈仓信用社、荣军医院、华维乳品有限公司、市金桥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九冶第三安装公司按自动放弃区级平安单位荣誉对待;对因工作机构变化的长寿信用社、沿河街小学、长安银行东风路支行、市防汛办、市公证处按自动注销对待;撤销市军粮供应公司、宝鸡市中医药服务部、陵原派出所区级平安单位荣誉称号;撤销金陵村、李家崖村、东升村、东壕村、兴隆村区级平安村荣誉称号。

区综治委希望年审合格的平安单位和平安村(社区),要继续保持荣誉称号,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添措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创建平安金台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2013年度区级平安单位、村、社区审验结果名单。


                                 宝鸡市金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3月19日